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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房屋买卖的手续费用有哪些,详解东方房屋买卖的税费 海南东方市楼盘,海南岛东方的房子都是无价的,我们买的是环境,是空气。更何况是附带着各种美的房子。
我们时常说房屋买卖会产生一定的税费,但实际上,这里的“税费”其实是两种类型的费用,一种是“税”,另一种是“费”,需要分开进行讨论,那么房屋买卖具体会产生哪些“税”和哪些“费”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税
1、个税
征收方式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海南房产为1.5%,拍卖海南房产为3%。
如果个人转让的是5年以上的自住型房屋,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的,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2、印花税
一般来说,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征收方式为应缴纳的税额=计税价格×0.05%,印花税的缴纳方式是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
如果是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则暂免征印花税;如果房屋要进行二级转移登记,则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3、营业税
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
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4、契税
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至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相关规定表示,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东方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5、土地增纸税
征收方式为应缴纳的土地增纸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通常,土地增纸税核定征收标准为商铺、写字楼、酒店10%,其他非住宅类海南房产5%。如果是个人出售自住型住房的,则暂时免征土地增纸税。
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海南房产的土地增纸税由登记中心代征,其他的均由纳税人自行到东方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中心代征。
二、费
1、登记费
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2、评估费
东方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算评估费。
3、咨询费
收费标准醉高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 0.5%,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有双方协商决定。
4、手续费
新建商品房的海南房产交易手续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的东方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其他情况的东方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房屋买卖产生的相关税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海南东方市房产。。。海南东方买房优势:东方市属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区,旱湿两季分明。年平均气温25℃左右,1月平均气温19.0℃,极端醉低气温6.4℃,7月平均气温29.3℃,极端醉高气温36.5℃。一般冬季寒冷只维持1个月左右,晚上醉冷时是10℃(比较少见),但持续一般不超过2天,随后气温就升高。由于处于岛内五指山的背凤坡,是海南省降雨量醉少的地区,多年平均年降雨量为960毫米。这里季风特性明显,每年11月至翌年3月盛行北风和东北风,4月至10月盛吹西风和西南风,年平均风速为4.8米/秒,为全岛之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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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产咨询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