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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4.12亩!海口挂牌出让2宗地块,具体位置、用途看这……

    楼市情报日期:2019-09-13 22:00:36 浏览量(

    团购TEL:180982840

    9月6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挂牌出让2宗工业用地,土地面积合计324.12亩。起始总价8879万元。

    据公告显示,地块一位于位于云龙产业园B0204-3地块,土地面积为20000.54平方米(合30亩),该地块规划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起始价为1074.03万元。

    地块二位于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A0403地块,土地面积为196081.21平方米(合294.12亩)。该地块规划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40米。起始总价为7805.9448万元。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9)第44号

    云龙产业园B0204-3地块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市云龙产业园B0204-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用地,位于云龙产业园B0204-3地块,土地面积为20000.54平方米(合3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期为50年。根据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云龙产业园B0204-3 地块规划条件的函》(海高新函〔2019〕213 号),该地块规划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

    二、竞买人资格

    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以及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一)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二)竞得人须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地块起始价为1074.03万元(折合35.8万元/亩),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在报名时需交纳竞买保证金1074.03万元。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3日9:00至2019年10月8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19年9月28日9:00(北京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16:00(北京时间)。

    2、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9年10月10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

    1、此次挂牌以现状出让;

    2、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定金,定金为成交价的10%,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该宗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无抵押、无查封、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已具备供地条件;

    4、本次挂牌宗地用于开发建设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建设项目需符合环保要求。该宗地投资强度等相关指标详见挂牌出让手册;

    5、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6、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7、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6日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9)第45号

    美安科技新城A0403地块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位于市美安科技新城A04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用地,位于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A0403地块,土地面积为196081.21平方米(合294.12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期为50年。

    根据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美安生态科技新城A0403地块规划的意见》(海高新函〔2019〕180号),该地块规划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40米。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以及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一)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二)竞得人须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地块起始价为7805.9448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7805.9448万元人民币。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3日9:00至2019年10月8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一)挂牌起始时间:2019年9月28日9:00(北京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 日16:00(北京时间)。

    (二)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9年10月10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定金为成交价的10%;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该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一并挂牌出让(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为19678.6564万元),竞得人除足额缴交土地出让金外,地上建筑物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10个工作日内须另行到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办理按评估价缴交地上建筑物价款等相关手续,并凭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意见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三)本宗地按现状出让;

    (四)本次挂牌宗地用于开发建设电气产业项目,属于低碳制造业,建设项目需符合环保要求。该宗地投资强度等相关指标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

    (五)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六)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七)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6日

    买房热线:⒈8089828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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