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⒈80898⒉847
定金和预付款是什么?这两者有什么区别? 海南东方房产,东方因环境及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海南地产拥有独特的发展优势。。
很多东方市购房者在东方买房的过程中分不清什么是定金和预付款,由此而上当受骗受有损失。那么,什么是定金和预付款?如何区别定金与预付款?下文将就此问题展开分析与讨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定金和预付款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
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
预付款是产品或劳务的接受方为表明自己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一定资金,在对方履行合同前率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价金或劳务报酬。
实践中,订金、预付金、诚实信用金等都是预付款的种种别名。定金也是合同当事人一方给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就这一点而论,与预付款相似。但定金不是预付款,两者在给付目的、给付时间、性质和作用上存在区别。在商品房买卖的实践中,应加以鉴别。
二、商品房买卖如何区别定金与预付款
1、定金的给付目的在于保证合同的成立或履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注明“已收定金××元”或者表明交付款项的用途,如“为了双方当事人按时签订正式合同”等。
而预付款的目的在于以率先支付一定款项作为合同履行的诚意,或者将这一数量的款项作为合同履行所需资金的一部分。所以,预付款实际上是合同应该履行款项的一部分,定金则不然。
2、定金的给付时间既可以在主合同正式订立(即合同预约阶段),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而预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式订立之后才能要求给付。
如果,开发商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东方市购房人收取预付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合同后,所收的费用应当抵作东方房价款;未能订立正式合同的,开发商应当返还实际所收费用。
3、定金的作用在于担保主合同的履行,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一般就约束双方当事人按时签订正式合同;而在合同订立后的定金主要在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进入合同的实质履行阶段,即开发商按时交房,东方市购房人按时支付房屋价款;如果,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则适用定金合同的,应该推定为预付款。
东方新房。。。海南东方买房优势:东方市的城市原来虽然比较小,但是未来它会开发很多地方,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也就是说,它要出让很多的土地,特别是国道周边的楼盘,这个地段都会被开发,所以大家不用担心在东方市买不到自己心仪的楼房。大家也不用着急,现在买房,我们就要选择真正优质的地段和开发商去购买。
买房TEL:8
089827
0
关注公众号获取实时房价信息
海南房产咨询师